第(3/3)页 牌是木头做的,上面贴了一张盖着苏城县政府印戳的告示。旁边有政府工作人员一遍又一遍地念着内容,让文盲居多的苏城居民们知晓告示的内容。 “……户主范延伯,42岁,授田十二亩。一段四亩位于位于城西三公里成功渠西道,一段三亩位于城西两公里橡树渠北道,一段三亩位于城东一公里奋进渠东道,一段二亩位于城东一公里奋进渠南道小池塘。” “丁男张鼎和,16岁,授田五亩,一段二亩半位于城北四公里跑马渠东道大橡树,一段二亩半位于城北三公里浑水渠东道。” “户主赵喜,5o岁,妻赵王氏(印第安裔),17岁,授田四亩,一段一亩半位于城南三公里大沼渠南道,一段二亩半位于城南两公里繁荣渠西道。” …… 以上这些严格来说不是授田,而是田亩买卖后变更登记产权而已。与东岸不同的是,大苏国的田地并不免费,需要花钱向官府购买。另外,民众私下里也可以交易田地,且没有持有土地的上限,非常自由。 因为城市附近的土地早就被瓜分完毕的缘故,要想获得这些既靠近县城,又有完善的灌溉系统的上好熟地,所需要花费的金钱可不在少数。但即便如此,人们只有口袋里有钱,就会想方设法去买地,有的是自己给自己买,有的是父母给子女买,交易次数谈不上频繁,但每个月总有那么十来桩,基本都集中在月初公布,并放新的地契。 至于离城稍远一些的田地,因为开程度不够,也缺乏灌溉系统,更可能遭遇印第安人的威胁,因此价格偏低,人们也不愿意去那边购地。为了解决这个难题,苏城县政府采取了屯田的办法,即组织归化的印第安人和赤贫的海盗——别怀疑,以海盗们的生活习惯,平时是攒不下来钱的——开荒屯田。 这种屯田就比较辛苦了,说白了就是佃种官府的土地罢了:因为这些人一穷二白的经济状况,往往需要官府提供基本的劳动工具、种子和役畜,故一般采用分成制。其中,借用官牛者,收获对半分;不借者,除去官府提供的基本生产资料费用外,官得三分之一,民得三分之二。 除此之外,在田间劳动之余,这些人还要出工开挖河沟,修建灌溉水渠,工作量非常之大。而所得的好处,无非就是将来兜里有钱之后,可以以一个低折扣价从官府手里买这些亲手开垦出来的田地罢了。但对于被征服的印第安人而言,这其实也是一个不赖的选择,就如大苏国的夫子们吹嘘的:“夷人感其惠,仁化大行。”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,大苏国对待农民虽然比欧洲要好,但其实不如东岸,既没五亩的免费田,也没农业无息贷款,更没众多的帮扶政策。当然我们也不能责怪他们,毕竟他们是另一个国家,制度杂糅了东岸及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东西,经济底子也有些差,搞成这样其实也不错了。只要国内不出什么大的乱子,持之以恒展个几十年的话,未必就不能成为加勒比海一个响当当的国家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