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1章 吃官司(二更)-《我真的是大赢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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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因为沈莲没有留下遗嘱,从法律来说,他们有权利主张继承,并且能继承一部分。但是,如果文总也要求主张继承的话,他们最多只能拿到一小部分资产,大部分都归文总你所有。甚至,我们可以主张赔偿。沈莲女士害了令尊性命,你是可以主张赔偿。”

    文斯莉蹙眉,“我不主张继承,有没有办法让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。”

    “想让他们一分钱都继承不到,恐怕有点难。但,文总可以主张捐献,我可以代为操作。”

    文斯莉只觉着恶心。

    沈莲名下的那点资产,她根本不稀罕。

    但是,又不想白白便宜了陶羽和沈家人。

    她就说陶羽目的不单纯,果不其然,是冲着财产来的,更是为了恶心他。

    “沈家那边,就照着你说的去操作。但是陶羽,有没有办法让他一分钱都继承不到。他说自己是沈莲同母异父的弟弟,谁能证明?DNA还是关键证据?

    他生母已经过世,沈莲也已经火化。就算沈家愿意同他做DNA对比,只能证明双方血缘关系,不能证明他是沈莲同母异父的弟弟。既然不能证明他和沈莲的关系,他有什么资格主张继承沈莲的遗产?”

    “文总说的这个,是一个思路,而且有很大的操作空间。甚至,沈家那边也可以如此操作。”

    咦?

    “真能这么操作?”

    “正如文总说的那样,沈莲已经火化,没有最关键的DNA证据,真正有资格主张继承的是沈莲的父亲,姑母几人。当然,这里面还需要操作一番,我会和卫柏夫商量具体的细节,争取让他们一分钱都拿不到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最好。等官司结束,将沈莲名下的资产折算成现金全都捐了。”

    “文总放心,这事我们胜算很大。”

    不出所料……

    文斯莉又一次上热搜了。

    硕大惊悚的标题。

    “文斯莉吃官司!”

    “文斯莉侵占他人资产!”

    天啦,富婆文斯莉吃相这么难看吗,竟然还跑去侵占别人的资产。

    果然有钱人都是一个德行,越有钱越贪婪。

    网友们先入为主,点开内容一看,特么的,被骗了。

    哪里是文斯莉侵占别人资产,分明是沈家人不要脸。

    “营销号做个人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沈家花了多少钱买通营销号,专门在网络上黑文斯莉,果然是人至贱则无敌。”

    “沈家竟然还有脸主张继承遗产,搞没搞错。沈莲名下的资产怎么来的,心头没点AC数吗?”

    “沈莲出道娱乐圈,根本就没红过,一个三四线模特是能挣钱,但是那点钱怕是还不够开销。”

    “真当互联网没记忆吗,翻翻沈莲出道那几年的照片,出席活动穿的都是借来的衣服,房子都买不起,还是租房住。认识了文国浩之后,野鸡变凤凰,从头到脚焕然一新,钱是怎么来的,大家心里都有数。”

    “我到今天还是想不通,沈莲吃错了什么药,竟然枪杀老公文国浩。”

    “富贵太太生活过腻了,想来点刺激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像沈家现在住的房子,还是文国浩赠送的吧。”

    “哪位大神,能不能查到沈家房产信息。”

    “见过不要脸的,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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